前言
青年律师的成长,是一个老生常谈的话题,也是一个仁者见仁的话题。作为一名“老律师”,在和青年律师交流过程中,我能真切地感受到青年律师的焦虑和困惑,但对此我经常有种无力感。很多青年律师经常去参加各种各样关于“青年律师成长”的论坛和讲座,然后提出各种各样的问题,但其实真正按照资深律师的建议去尝试改变的人,少之又少。更多的青年律师,可能更多地是期望找到某个佐证,来证明自己目前的模式是正确的,这其实只会让他们陷入到更大的焦虑和困惑。
冒着被“喷”的风险,我把自己的一些思考和体会写下来,希望对众多的青年律师有所启发。
1.是否专业化?
1、专业化是一句正确的废话。
我认为,“专业化”这个词,就像小姑娘一样,任人打扮。什么是“专业”,在不同的语境下,本身就是一个范围可大可小的词汇。某些律师标榜自己的专业方向是“高端民商事诉讼”,但是你会发现,他们的业务,往往囊括了离婚诉讼、股权纠纷、金融纠纷、房地产纠纷等等。而某些所谓“专业”的“业”,其实是指某一行业,有些律师标榜自己做不良资产(例如我自己),实际上该行业已经包含了房地产、金融、财税的相关知识,哪怕是其中纯粹的法律问题,也包含审判、执行、破产等实体和程序问题,工作内容也包含了诉讼和非诉。在刑事领域,甚至有律师标榜自己只做“毒品犯罪”。
所以到底什么是“专业化”,本来就是自说自话。律师执业证已经毫无疑问地证明你作为一个“专业人士”的身份,但到底要“专”到什么程度,没有标准答案,也没有止境。在“专业化”上制造“鄙视链”,是典型的内卷,毫无意义。归根到底,专业化就是一种自我的包装。对于青年律师来说,应该勇敢地打破对于“专业化”的执念,与其纠结自己的专业化方向,不如给自己设计一个有别于同行的标签。
2、不是所有的律师都需要专业化。
正如商业领域中“技术人员”和“销售人员”的分工,律师行业也分“技术律师(产品律师)”和“渠道律师”(案源律师)。不是所有的律师都需要(或者说适合)做“技术律师”,有些人就是适合去做营销、开拓业务、对接资源。
我注意到,不少青年律师都能很好地抓住互联网时代的红利,成为网红,利用互联网获取大量案源,却被批评为“万金油”,什么案件都做,“不专业”。对此,我不以为然。相反,我很佩服他们。众所周知,淘宝、贝壳虽然都属于“销售渠道”,但是反过来对“产品”却有超强的议价能力。在任何一个商业领域中,也从来没有人会觉得销售人员比技术人员更低级;但吊诡的是,很少律师能坦承,“我在律所里负责销售”。
到底是做“产品律师”,埋头钻研技术,还是做“渠道律师”,四处营销?我认为这只是分工的不同,没有价值高低之分,甚至同一个律师在不同的发展阶段也可以自由切换。每一个青年律师,可以在不同阶段,结合自己的性格、资源禀赋去选择自己的成长道路,不要自我受限,更不要自我矮化。
3、律师发展的终极目标,不应是“专业”,而是“综合解决能力”。
放眼市场上真正可以称为“大律师”的人士,几乎都没有专业化标签,或者说真正的专业体现在综合的素质和能力;而客户的期待,实际上也不纯粹着眼于律师有多“专业”,而是能否把问题“解决”。越是复杂的问题,往往意味着越是错综复杂的利益纠葛,往往也不是单纯的法律问题。所以解决问题的能力,根本并非纯粹的“是否专业”,而是包含了沟通能力、协调能力、资源嫁接能力、分析能力,甚至还要有可以帮助客户拍板的决断力。
作为一个青年律师,在产业链上的位置更多只是一个“执行者”,所以要求他们“专业”是应该的,但是反过来,青年律师的修炼,应该是走一步看三步,既要埋头拉车,更要抬头看路。把客户、上级律师交待的事情办好,体现“专业度”只是基础,更重要的,要能够抽离,站到更高的维度来审视自己所处的位置以及与上下游的协同关系,才能真正领会客户和上级律师的意图,成为一个全能选手而不是单项选手。
2.到底是独立还是待在团队?
在大部分律师团队中,都没有所谓的“中层”;哪怕是执业十年以上的资深律师,他们授薪的助理大都是毕业三年以内的“小伙伴”。为什么?在我的观察中,很多青年律师在拿到执业证后不久就会选择独立。我听到的独立理由,有一些是认为自己独立后的创收会比待在团队中授薪要高,或者说独立后的时间安排会更自由。正如【新则】公众号的一篇文章所载:“很多律师独立执业,是因为觉得自己就算混得再差,也能够满足温饱——独立之后,稍微多独立办理几个案子,到手的收入肯定就比在团队中高了。”
之所以有这样的判断,是因为大部分早早选择独立的律师,都可以从自己的同学、老乡、亲友,或者同所的资深律师这类“熟人”之中获取一定的案件。这类业务,大部分属于技术难度低,可替代性强的业务,而且五花八门,对个人的提升有限。况且,每个人的熟人圈都是有限的,靠熟人介绍的业务,很快就会陷入个人发展的瓶颈之中。而一旦要到陌生人群中开拓业务,一人身兼营销、技术、财务、秘书、跑腿等工作,处在疲于奔命,琐事缠身的状态,根本无法再抽出时间进行系统的业务学习和自我迭代,日后的发展明显缺乏后劲。
因此,我认为不应该鼓励青年律师过早独立,而是应该鼓励他们在团队中成长。在我看来,青年律师关于收入和时间安排的诉求,在团队中并非无法得到解决。如果是因为“被压榨”,那就换更适合的团队;如果仅仅是因为个人案源,那么可以讨论更有激励性的分配机制,与团队共担成本,培养新人,将自己从琐事中抽离出来,投入到更高价值的工作中。
我注意到,有不少的青年律师自发地组成松散型的合作关系,这无疑是一种进步,但这种合作,更多是业务上协作,实际上还是简单的1+1。我觉得应该鼓励青年律师参照公司化的运作模式,实现“人合+资合”,投入资本,适当利用杠杆,分担团队成本,合理分工。
在律师行业实施公司化的障碍更多的是成本分担问题,这里边既包括显性的人员成本、接待成本,也包括那些不足为外人道的外部成本。但是对于青年律师而言,案件本身没那么复杂,隐形的外部成本没那么大,在控制人员、接待等运营成本的前提下,可以通过组建公司化团队而实现1+1>2。
坦白讲,在写团队建设这一部分时,我也是有压力的。我现在团队成员将近三十人,所谓知易行难,在我自身团队的运营过程中,也在不断地摸索和调整。通过这篇文章,也是再一次提醒自己,建立团队的初心是什么?青年律师关于成长和利益的诉求能否得到平衡?哪怕之后团队同事想离职,也可以拿着我的这篇文章来跟我讨论,个人发展与团队发展、个人利益与团队利益是否可以更好地契合。
结 语
今年是我毕业十五周年,也是我执业的第十三个年头。回首过往,有迷茫,也经历了各种“至暗时刻”,直到今年,我终于感觉到从未有过的笃定和自信,所以才想分享一些思考和体会。希望可以抛砖引玉,给各位青年律师一些启发。未来的世界属于你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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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智律师
吴楠 律师
广东国智律师事务所
金融与清算破产业务部部长、高级合伙人
西南政法大学法学学士,中国人民大学民商法学硕士;现任广州市资产管理协会副会长。
吴楠律师带领的不良资产投资与处置团队以“和谐、共赢”为理念,以“专业+资本”为手段,开创“公司+律所”的不良资产运营管理模式,以专业律师团队为主导,囊括了法律、金融、房地产等行业的精英,形成了一套完整、专业的不良资产管理流程,为委托人提供债权投资、重整投资、债务重组、尽职调查、不良资产清收和不良资产委托管理等服务。
END
供稿:吴 楠
编辑:黄海强
审核:吴 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