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国智律师事务所曾小丽律师本次以民法典时代诞生的遗产管理人制度为基准点,撰写的《法典时代下,遗产管理人制度的跨时空守护和传承》一文荣获本次“第三届遗嘱与遗产继承论坛暨第一届遗产管理人论坛”联合征文活动三等奖。曾小丽律师已连续参加由主办方举办的两届联合征文活动并获得奖项。
本次获奖文章以《民法典》中新增的遗产管理人制度在不动产制度可起到的叠加效应作为切入点,分析现行遗产管理人制度中权利外观的缺陷和不足,如遗产管理人制度尚未形成法律规定下的闭环、遗产管理人的法律地位不清、终止情形规定不明等问题。同时,进一步在现行实务操作的基础上就如何进一步完善遗产管理人制度的可行性操作方法进行思考和分析。
法典时代下,《民法典》创设全新的遗产管理人制度,这不仅是我国继承制度重大的创新和亮点,也为后续对遗产继承和未来财富传承提供重要的法律依据。时代在发展,社会在进步,遗产管理人制度是适应时代进步的产物,其设立和存在具有历史的必然性和重要性。但新制度的设立也绝非简单地列入民法序列即可,其本质上是从基本认识到规责末端的一体化表现,因此后续仍需在立法层面和实务操作中不断的进行细化和完善。但我们始终坚信遗产管理人制度在《民法典》时代下必定会产生叠加效益,在国家支持的有利条件下势必会加快完善和加速成长,一路披荆斩棘、改革创新。
国智律师
曾小丽 律师
广东国智律师事务所
专职律师
执业前在基层法院、不动产登记部门工作共约10年,专注于房地产与建设工程、公司股权、家族财富传承等民商事领域。执业期间,先后获得广州市律师协会颁发的理论成果奖二等奖、业务成果奖、维护社会稳定奖等多个奖项。多篇学术论文被省级以上期刊录用,其中学术论文《<民法典>时代下的非公证继承登记》被《中国不动产》录用并以封面文章刊登,面向国内全社会发行。
现任中华遗嘱库学术委员会委员、第十二届广东省律师协会文化传媒与体育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广州市侨联法顾委第二届委员会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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